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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文明办〔2016〕11_号:关于印发《2016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区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

  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成都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安排>的通知》(成文明委发〔2016〕1号)和《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文明委〔201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联系人:夏  欢;联系电话:68936957。

  邮  箱:2750299631@qq.com

  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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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信息化、社区化,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现制定如下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一)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依托成都志愿者网(成都志愿者APP),规范注册志愿者信息,广泛宣传发动有意愿、能胜任的人员进行志愿者登记注册,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10%。鼓励各行业、各专业、各村(社区)志愿服务队规范完成志愿服务组织(队伍)注册,广泛吸纳个人志愿者加入组织(队伍)开展活动。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二)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

  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教育、科技、消防、社工、慈善、法律、环保、交通、文体、医疗卫生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原则上由相关部门(单位)每季度组织志愿者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职工志愿者、党员志愿者、文明单位志愿者队伍,原则上由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主题志愿服务培训不少于1次;全区各村(社区)志愿服务站每季度举办志愿服务培训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科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试行)》。各行业、各专业、各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队伍)要通过成都志愿者网(成都志愿者APP)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完善志愿服务记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评价)、发布志愿服务培训、宣传展示志愿服务风采。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要确保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四)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修订完善《青白江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激励回馈制度(试行)》,按照《成都市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要求认定各星级志愿者。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交通局分别研究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就学、就业、就医、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能享受的优惠或优待政策。鼓励各行业、各专业、各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队伍)根据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志愿服务组织要将志愿服务保险经费列入单位预算,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科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

  二、打造活动阵地,夯实志愿服务工作基础

  (一)规范提升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

  修订完善《青白江区社区志愿服务方案》。各村(社区)志愿服务站要依托成都志愿者网(成都志愿者APP)逐步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做到有队伍、有方案、有活动、有记录、有宣传。大力推广“社工+志愿者”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引入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志愿服务,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社区志愿服务模式。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志愿服务示范站参与全市评选挂牌。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用好管好社区及公共场所志愿服务车

  社区志愿服务站要充分发挥社区便民志愿服务车的积极作用,常态化开展社区院落居民自助、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区文明办拟在部分广场、公园、机场、车站、商业大街等公共场所投放一批志愿服务车,相关部门(单位)要用好管好并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企业、商场、集市、医院、学校等行业窗口单位要立足岗位学雷锋,建章立制,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投促局、区卫计局、区农林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总工会、大弯街道、红阳街道。

  (三)建立文明单位帮扶志愿服务点

  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和申报创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帮扶志愿服务队伍,结合扶贫帮困工作,双向选择结对帮扶对象,每季度组织志愿帮扶活动不少于1次,活动次数和活动成效将作为文明单位评选和复查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三、抓好重点活动,增强志愿服务活动实效

  (一)以“邻里守望”为主题,开展关爱他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邻里相伴”志愿服务。各村(社区)要建立空巢老人花名册,全面掌握“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精神心理状况、子女赡养状况、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重点摸清“空巢老人”在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组织发动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对,定期为空巢老人提供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区老龄办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2.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邻里相携”志愿服务。各村(社区)、学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花名册,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之家、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进行生活照顾和亲情关爱,重点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心理关怀、图书伴读、法制宣传、安全自护和预防犯罪教育等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3.开展关爱困难职工“邻里相助”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以情感关怀、能力提升、素质提升、权益维护、疾病预防、心理咨询等为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各类免费的技能培训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艺志愿者到困难职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和工地进行文艺演出。

  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4.开展关爱残疾人“邻里相扶”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志愿者深入到医院、残疾人学校、截瘫康复医院等残疾人较多的地方,开展各种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提供方便快捷的康复医疗、健康教育、护理常识等志愿服务。以社区为依托,以有专业技能的社区志愿者为主体,广泛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居家照料、心理辅导、文化服务等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区残联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二)以倡导“文明行为”为内容,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台、旅游景区等场所,组织开展“文明排队、有序乘车、维护场所公共秩序”等文明引导活动。在城区主干道,组织开展 “文明通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劝导活动。在各类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2.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在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窗口单位和大型广场、交通运输枢纽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文明旅游引导志愿服务岗,提供便民服务,热情解答咨询,劝阻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旅游者保护环境、文明旅游。在各类公共场所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体广新旅游局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3.开展文明上网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广泛开展实施文明上网宣传行动。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文明网络建设。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4.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以“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为宗旨,围绕弘扬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成都榜样,评述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热点、亮点,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等重点内容,通过博客、微博、评论、跟帖、QQ、微信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在网络空间传播正能量。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网信办、各相关部门(单位)。

  (三)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无车日”、“节水日”等契机,组织、引导环保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和环保公益活动,更好地发挥其在环保宣传、环保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2.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和植树护绿志愿服务。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组织发动全区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植树护绿,鼓励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种植爱心林,认养领养林木绿地。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农林局。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四)以弘扬“节日文化”为抓手,开展节庆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充分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世界读书日、国际劳动节、全国助残日、国际儿童节、建党纪念日、抗战胜利纪念日、教师节、公民道德宣传日、国庆节、扶贫日、国家宪法日、国际志愿者日等节庆日为抓手,广泛发动和发挥各类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在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弘扬节日文化、倡导关爱互助、共建文明城市(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五)以“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伍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根据本专业建立与文化、医疗卫生、法律、消防、环保、科技、教育等专业相对应的志愿服务队伍,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伍走进社区开展相关专业对应的志愿服务,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详见附件3)。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科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卫计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

  2.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走基层”相关精神、以“美丽城市?党员示范行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通过党员“一助一”、“多助一”对村(社区)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3.组织学雷锋爱心联盟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成都雷锋热线(028-81234567),连接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群与提供帮助的个人或组织,组建更全面的成都市学雷锋爱心联盟,联动相关单位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现雷锋热线救助通道常态化。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六)以提升“文明素质” 为根本,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要把公益活动与核心价值观建设更好地联系起来,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器官捐献、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党政机关要做好先锋带头作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设计特色网络公益活动项目(详见附件3)。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卫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

  四、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内涵

  (一)加大媒体宣传

  发挥传统媒体主渠道作用,借助网络新兴媒体传播平台,充分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和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形式,广泛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报道志愿服务工作动态,宣传志愿服务先进事迹,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创作生产一批讴歌志愿精神、反映志愿事迹、讲述志愿故事的文艺作品,形成强大的志愿服务宣传的舆论声势。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新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新闻中心、区文联。

  (二)注重教育引导

  加大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宣传,在广场、商场超市、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村(社区)以及小区楼院等地方,因地制宜制作设立或刊播与环境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组织优秀志愿者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开展巡讲巡演,宣传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吸引更多群众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区民政部门要把志愿服务纳入村规民约,教育部门要把志愿服务纳入学生守则,卫生、医疗、物业、金融、交通、旅游等行业要将志愿服务纳入行业规范之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商务投促局、区交通局、区房管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文联,各乡镇(街道)。

  (三)选树典型示范

  精心组织青白江区2016年“四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更好地展示青白江的志愿之美,激励全市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志愿服务健康管理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把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成都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

  (二)主动联系、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推动落实。各牵头部门要主动与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联系,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提出落实任务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

  (三)及时整理、常态报送。各部门(单位)、村(社区)志愿服务站要通过成都志愿者网(成都志愿者APP)及时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展示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每次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志愿服务活动材料(活动方案、活动简报、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整理归纳并及时上传至成都志愿者网。

        附件1:青白江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成员单位名单.docx

        附件2:2016年节庆日主题志愿服务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3:2016年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4:2016年青白江区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5:成都志愿者网(成都志愿者APP)地址及二维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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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详细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新政务中心18楼

  联系电话:028-68936953   传真:028-68936952

  纪检组长联系电话:83633630  邮箱:8210867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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