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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2014年法人年度报告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7日   浏览次数:

事证第   15101130022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学校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及相关学历教育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关云巷28号

法定代表人

彭兴德

开办资金

97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99.88

3338.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2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上年度无登记事项变更

我校在2014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一、主要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锻”活动,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加强集体备课,增强校本教研实效。 3、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改进食堂管理,实行食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加强对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制作与加工等诸多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6、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不存在下列问题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改进措施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学校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四川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省级);成都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市级);成都市模范职工之家(市级);成都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市级);2013年招生考试工作“先进考点”(区级);2013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区级);2013-2014学年中小学、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先进集体”(区级)诉讼投诉情况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管璇  联系电话:15882418803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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