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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2018年春节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工作

来源:区发改局 发布者:区科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浏览次数:

  为切实减轻物价上涨对我区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全市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的通知》(成办函〔2018〕7号)文件精神,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积极开展我区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工作。此次应向2017年12月份登记在册的全区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人员)、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2017年12月份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共计11664人发放标准为300元/人一次性价格补贴349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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